各种PCN申请提出时间:
更改情况1:仅物料标识或供应商标识/订货型号更改
通知时限:更改正式生效前3个月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更改前后对比清单
更改情况2:物料数据/资料更改(如数据手册、用户手册、勘误文件、补丁程序的发布/刷新/增加/修订/更正/更改)
通知时限:资料正式发布一周内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提供相关报告文件(如升级报告、版本说明文件、兼容性报告、勘误表等)
更改情况3:不需要更改PCB条件下,物料尺寸更改
通知时限:更改正式生效前3个月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更改后型号的品质报告和足量样品
更改情况4:物料外观更改,或物料工艺要求更改,或生产线更改
通知时限:更改正式生效前3个月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更改后型号的品质报告和足量样品
更改情况5:物料功能、性能升级或更正缺陷,或工艺更改
通知时限:更改正式生效前6个月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直接提供相关的升级报告,版本说明文件,兼容性报告,勘误表;或更改后型号的品质报告和足量样品
更改情况6:物料停产或原型号停产的物料升级
通知时限:最后接单日期前12个月
通知形式:供应商正式通知(电子或纸面)
通知内容:直接提供相关的升级报告,版本说明文件,兼容性报告,勘误表;或更改后型号的品质报告和足量样品
5.2 PCN影响评估
组织PCN评审会议。根据使用该物料的项目范围,进行技术确认和物料变更评审:
采购部配合运营计划对PCN变更影响的生产物料做出评估,统计受影响的产品型号、库存调查情况。
研发/技术部门确认物料变更影响到产品结构或功能/性能,要求供应商重新送样验证的,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送样。同时,根据与客户签订的PCN协议要求进行内部评估,决定是否通知客户,若需要通知客户确认,则按要求通知客户确认,得到客户确认后反馈才能同意实施供应商的变更。
5.3 准备替代方案
研发/技术部门评估PCN请求后,根据使用该物料的项目范围,组织相关项目组进行技术确认和物料变更评审。
5.4 确认备货需求
PMC核查在途客户订单,结合库存量和市场沟通,确认备货需求。
5.5 处理在途订单和库存物料
采购部根据PCN评估意见,检查涉及处理物料的在途订单和库存量。
5.6 更新物料规则书
研发/技术/品管部门根据样品验证的结果,更新物料技术规格书和(或)物料描述。
采购部判断是否需要重新议价,如果存在降价可能的情况则重新维护新价格。
5.7 确认PCN通知
采购部根据联合部门讨论意见,明确回复供应商:接受、有条件接受或者拒绝,同时需抄送公司内部相关联部门。
5.8 更新BOM
涉及产品BOM变更的,及时更新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